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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华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》的政策解读
6766澳门联合网站
2023-01-11
主动公开

朗读
一、出台意义
家庭农场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创新,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方式。推进家庭农产高质量发展,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实现农业增产保供目标,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,加快农业产业振兴、人才振兴,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二、出台依据
☆2019年8月
中央农办、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《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》
☆2020年3月
农业农村部印发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(2020-2022年)》,提出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目标和举措。
☆2020年7月
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讲话指出,“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,推进适度规模经营”。
☆2020年12月
经省政府同意,省农办、省农业农村厅等11家部门单位印发《关于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。
☆2022年1月
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《浙江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》的通知
三、主要内容
《办法》共分6个部分,具体包括:
(一)总体原则。明确创建办法修订的目的意义,对家庭农场提出明确定义,提出示范创建的原则、创建监测的频次等。
(二)申报条件。明确申报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具体条件是规模适度化、生产集约化、产品标准化、产业生态化、管理科学化、服务社会化6个化。
(三)申报材料。对申报对象申报材料的要求,包括申报监测表、学历技能证件、土地流转合同、财务报表等10个方面。
(四)认定程序。主要包括申报流程、材料审核要求和市级审核程序等方面要求。
(五)监测管理。主要包括监测流程、监测材料要求、对监测不通过的8方面情形、暂时保留的情形、出现生产安全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3年内不得再申报的情形进行了细化明确。
(六)政策支持。主要包括对家庭农产给予财政奖扶、项目申报、金融扶持等方面相关政策支持。
四、实施时间
《办法》自2023年 2月1日起施行,原《金华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(试行)》不再执行。
五、解读机关、解读人和联系人电话
由6766澳门联合网站进行解读。
联系部门:金华市农村经营管理站
联系电话:0579-82050177